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“五星公民”评选细则
一、评选标准
1、道德品质之星:
认真履行好学生应尽的义务,诚实守信,为人谦虚。尊师爱校,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。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,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能够劝阻,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,不观看、传播凶杀、暴力、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。生活不攀比,不赌博,不吸烟、酗酒,能与他人合作,能与老师及朋友沟通情感、交流思想。同学认同率达90%以上。
2、遵规守纪之星:
自觉遵守《学生守则》和校规校纪。无缺课、无迟到、上课认真听讲,配合老师积极完成任务。在学校检评中无违纪记录。同学认同率达90%以上。
3、文明礼貌之星:
尊敬师长,尊老爱幼,衣着整洁大方,谈吐文明,礼貌待人。爱护公物,认真值日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不乱扔废物。校园内外不乱涂,门窗水电离人要关好。同学认同率达90%以上。
4、勤奋上进之星:
勤奋学习,刻苦上进,勤思考、勤总结,积极参加讨论,勇于发表见解,虚心向他人学习,勇于探索,具有创新精神,自觉完善自己的不足之处,争取各个方面的一点一滴的进步。同学认同率达90%以上。
5、乐于助人之星:
爱惜名誉,拾金不昧,乐于助人。公共场所礼让他人,尊老爱幼。自觉抵制不良诱惑,不做有损人格的事,积极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,向他人伸出友善的援助之手。积极参加援助活动,奉献爱心。同学认同率达90%以上。
二、评选程序
(一)时间:采用学期评法,一学期评一次。
(二)程序:
1、学生自行申报填写要参评的“星星”。
2、召开班级评议会,每班每颗星拟选2名。
3、以班为单位选送学校参评。
4、学校把初选名单公布出来,接受同学监督(公示3天)。
5、学校召开评选大会。评选由全体教师当评委,邀请家长代表、教练代表、领队代表参加及全体学生或学生代表参加。
三、评选大会步骤:
(1)介绍自己参与活动的典型事例。
(2)回答主持人、学生的提问。
(3)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投票。
四、 评选名额
根据每一系列的投票结果,得票过半者即为该系列的金星或银星。
五、 后期工作
(1)设专栏进行专题介绍。
(2)赠送奖状、纪念品并向家长报喜。
(3)获得“金星”或“银星”的同学,每人每次可对该学期的期末总评成绩分别加5分和3分,此分可累计加入某一学科总评成绩,也可就某些学科选择性加分。(但单科成绩以100分为上限)
六、评选从二00五年五月开始执行,解释权归学校。
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
2015年4月